安阳工学院教务处(通知)
安工教务﹝2016﹞ 19 号
关于安排部署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
一、教务工作安排
1、期初教学检查:请各院(部)在第一周(9月5日~9月9日)以部门为单位进行期初教学检查,以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运行。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教师上下课情况、教案、教学进度等进行检查或抽查。第一、二周不允许调课,按现课表执行。
2、成绩录入:请各教学部门将上学期各科成绩在网上录入完毕,以免影响学生成绩查询和开学补考工作。(学校将对未按时提交成绩单、试卷分析和录入成绩的教师进行通报,情节严重者(影响补考工作)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)
3、补考工作安排:请各院(部)在第二周组织对上一学期学生不及格课程的补考工作(包括专业课和公修课)。相关要求如下:
①请各院(部)在第一周周三前(9月7日)上报补考课程安排情况表(格式参考期末考试安排表)和各课程不及格学生名单。(纸质、电子材料交予教务处邢楠老师);负责公修课的部门可向教务处申请教室后,由本部门安排组织补考(包括试卷印制、考场安排、监考教师)。
②要求各院(部)监考教师严格按照监考规范进行监考,各院(部)相关领导、教务处人员进行巡考。
③考试结束3天后将考试成绩报教务处并录入成绩。
4、考试改革:按照安工院[2007]48号文件《关于深化考试改革的意见(试行)》的有关要求,还未报送本学期拟进行考试改革课程的院(部),请部门领导审批后于9月9日(周五)之前报送教务处,并将改革内容通知到学生。(逾期不再进行受理)
二、实践教学工作安排
1、请各学院将本学期《实验计划书》、《实验教学计划汇总表》、《实验课课程表》、《课程设计计划汇总表》和《实习计划汇总表》等材料于9月16日之前报送,表格见附件1-5。
2、请各学院继续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,汇总并填写上学期《实验室开放项目实际情况统计表》,和本学期《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》、《开放实验项目计划表》,并于9月30日之前报送,表格见附件6-8。
3、以上材料请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(行政楼216房间南),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教务处杜章永老师信箱。
三、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安排
1、学校将在开学第二周将整理完毕的评教、评学信息发送至各院(部)及团委、学生处、教评办等部门,请按学校文件要求进行处理、反馈。
2、请课程进修(岗位实践)返校和离校的教师尽快到教学质量管理科办理手续。
3、请各院(部)更新本科教学工程网站,尤其是精品资源共享课和双语教学示范课网站。
4、今年学校将组织优质课大赛,计划于11月初进行,请各院(部)根据实际情况于10月底之前组织选拔工作,基本要求年龄在45岁以下,从事教学一线工作满3年以上,教学质量考评优良,无违法违纪事件,其他要求如参赛人数等另行通知。
教务处
2016年9月3日